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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問大家一個嚴肅的問題如果你老公在因為內文原因想和你離婚你會答應嗎? [打印本頁]

作者: b850403123151    時間: 2009-7-23 10:14 PM     標題: 問大家一個嚴肅的問題如果你老公在因為內文原因想和你離婚你會答應嗎?

如果你和你的老公已經有一個還不會走路的小孩
已經結婚至少三年以上了

而你老公最近因為在一個同學會上遇到以前互相有好感的女人
然後和他又產生感情了

想要你離婚而去和她結婚
你願不願意?

我先自問自答一下
我想我會願意離婚
因為和他在一起幹麼

這樣的話 我刻意不和他離婚只是不想讓他跟另外一個在一起
我寧可早點簽一簽離開 去找新的對象

其實我是很好奇現代年輕人的觀念
當然我也是年輕人嚕XD
而且我還是男的

別砲我
其實我只是跟著我媽看「娘家」這齣戲劇所以想問問

我一直在想
片中的那女人幹麼一直不肯離
浪費時間又浪費力氣......
作者: lkkyean    時間: 2009-7-23 10:17 PM

離婚沒關係
先把贍養費拿來
有錢再說吧
作者: oio339    時間: 2009-7-23 10:22 PM

條件談好在說.白白讓你玩又生小孩.沒有好條件幹麻離婚.綁著他等著抓姦.
作者: sasayaka    時間: 2009-7-23 10:25 PM

我會跟他離婚吧
對著一個不再愛自己只想著別人的人
何必呢~~最苦的是自己吧
又不是沒有行情
不過樓上說的對
人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花心~~付出代價的
拿贍養費也不是我們貪心
而是女人是該保護自己的
為了那個男人照顧家照顧生活
怎麼也無怨無悔付出了三年
那往後的日子就讓自己過得更好點
作者: 劣根    時間: 2009-7-23 10:29 PM

不過很多事情不能這樣說... 當然如果無法繼續還是早分早好..
但後續的問題如果沒處理好 那會是個痛苦...
作者: G21100    時間: 2009-7-23 10:46 PM

我的想法也是直接離婚...
當然啦...
我也是男的...
作者: meta    時間: 2009-7-23 10:50 PM

如果對方已經忘情,勉強在一起又何必呢,糟蹋自己而已。不過小孩子會蠻無辜就是了 。
至於離婚后的贍養費一定要有。畢竟單親媽媽很辛苦的。
作者: easonwai    時間: 2009-7-23 11:00 PM

靠 當然離
不過會嫌太晚離了
跟到一個這麼幼稚的人那只能自認白癡了
作者: 你的惡夢    時間: 2009-7-23 11:02 PM

那你不要看娘家了 ~改看親情滿天下 ..
從親情   接友情    在變愛情    現在都開始殺人了
作者: xping    時間: 2009-7-23 11:13 PM

離婚啊,不過要好好談離婚後的生活,想去尋找真愛 ok 但 請該負的責任要付,小孩以後怎麼照顧,生活要怎麼過 都要好好講清楚啊
作者: bananabala    時間: 2009-7-23 11:15 PM

離吧!!  沒什麼好留念的了,只能怪女的嫁錯人。
作者: 102203    時間: 2009-7-23 11: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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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vagusta910r    時間: 2009-7-23 11:17 PM

台灣連續劇會這樣演,當然是為了拖集數...
但是如果是我,我也會選擇離婚吧!沒有愛的婚姻,維持下去還有什麼意義?
作者: gn01721958    時間: 2009-7-23 1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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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情月心    時間: 2009-7-23 1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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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xdws    時間: 2009-7-23 1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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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飛力仔    時間: 2009-7-23 1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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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850403123151    時間: 2009-7-24 12:55 AM

大家的回答都好熱烈
我還沒有想到贍養費這招呢 XD

老實說我不是娘家的影迷 其他伊莉友別誤會orz
我只是看到我媽再看就無聊跟著看這樣 我不會特意去看XDDDDDD
作者: wuguneshin    時間: 2009-7-24 12:59 AM

離婚拿錢走人
既然他對你已經沒感情 何必強留
作者: ju1108kimo    時間: 2009-7-24 01:36 AM



有些人就是陷在自己製造的痛苦深淵不肯出來
作者: 憶芯兒    時間: 2009-7-24 08:30 PM

若是我的話~我會離婚!!既然他不愛我了~強求留在身邊也沒用!!只會讓兩人更痛苦!!我要讓他知道沒有他我也可以過的更好~
作者: 小洢    時間: 2009-7-24 08:35 PM

離拉
那種男人不值得在留下
作者: 逸消遙    時間: 2009-7-24 08:39 PM

我覺得離了是沒差,但最好先商量好,不然受罪的是小孩
作者: KOBE2002    時間: 2009-7-24 08:40 PM

如果還年輕的話
就離婚了吧
別綁住對方的青春
作者: zero0679    時間: 2009-7-24 09: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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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ute741852    時間: 2009-7-24 10:02 PM

離婚阿~
都這樣了幹麻還在一起= =
不過要負贍養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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