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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警察痛擊超商浩克!錄影者還原現場:當時未上銬][TVBS][2023-05-21] [打印本頁]

作者: 本史帝文    時間: 2023-5-21 06:47 PM     標題: [警察痛擊超商浩克!錄影者還原現場:當時未上銬][TVBS][2023-05-21]

本帖最後由 本史帝文 於 2023-5-21 06:48 PM 編輯

桃園中壢一位28歲朱姓男子,昨(20日)上身裸露在超商內化為「浩克」大吼大叫,員警到場後更是激烈反抗,將2名員警都打傷,不過警察之後卻對已無攻擊的朱男多次揮擊警棍,遭批執法過當。對此,有自稱是錄影者的網友出面還原現場,強調「清楚看見警察沒打頭部!」

其中一位腦震盪的員警,當時朝已無攻擊的朱男多次揮擊警棍多達12下,導致朱男頭部鮮血直流、呆坐在超商門口,影片與照片都引起各界批評「執法過當」。中壢警分局也表示,由於朱男出超商後仍不斷挑釁員警,造成員警一時情緒失控、過度使用強制力,處該員警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並追究責任。

經常分享警察生活的IG粉專「一線三的日常」就貼出留言截圖,自稱是錄影者的網友表示,清楚看見警察沒有打擊頭部,而是都在打擊朱男身體的大面積部分,並且指出警棍早在打身體就斷掉,並不是打頭斷的,推測有可能是朱男移動時,不慎打到頭部。

該名網友也強調,打擊當時並未上銬,朱男還大喊「我要吃藥」才精神恍惚坐在門口,而且警察在店內已經輪番被攻擊頭部、眼部,是等朱男在外時,警察才趁其不注意,過去補噴辣椒水及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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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被打是活該?執法要究辦,這是什麼社會啊?警察活該被打?今天被打的如果是你的話,應該唱高調的人就不多了吧...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3-5-21 06:50 P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3-5-21 06:51 PM 編輯

在美國早被警察開槍打死了,在台灣警察就該被打不能還手,被撞只能閃躲,閃躲不過只能被撞,不能開槍不然打死犯人,又要被說執法過當,只能說警察辛苦了...
作者: 焦溪伊莉    時間: 2023-5-21 06:53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3-5-21 06:53 PM

說警察執法過當的那些人,要不要自己去當警察一下呀? 難怪現今社會一堆亂源挑戰公權力!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3-5-21 06:55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3-5-21 06:55 PM 編輯

或許,上銬後,警察無線電請求學長支援,去別家店買一份香草黑胡椒雞胸,在他面前吃給他看,和平化解一場紛爭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3-5-21 10:54 PM

所不是打頭專打下面的小頭阿   哀
作者: abdul    時間: 2023-5-21 11:46 PM

內政部警政署龜縮起來了
還是因為沒可以秀的畫面
所以鼠長裝惦惦
作者: tomlee0326    時間: 2023-5-22 03:30 AM

什麼教訓練不當?那麼以後就不要兩人上多叫一些人
作者: care2359    時間: 2023-5-22 06:12 AM

不鬧事就不會被打 一切都是因果報應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23-5-22 08:17 AM

西瓜汁小梅 發表於 2023-5-21 06:50 PM
在美國早被警察開槍打死了,在台灣警察就該被打不能還手,被撞只能閃躲,閃躲不過只能被撞,不能開槍不然打 ...

並不至於會被開槍打死啦  但美國警察有刑事豁免權 只要能逮捕犯人並且成功定罪 那麼執法過程中一切行為都不需負刑事責任 講極端點 就算警察直接開車去撞殘犯人 只要能證明對方的確是犯罪者 那警察也不須負任何刑事責任(就算不小心撞死 美國司法對於警政人員也是十分偏袒的 視情況很可能給個停薪休假就沒了
作者: zogol    時間: 2023-5-22 12:45 PM

海扁算小事了,在美國爸爸的警察都直接開槍的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3-5-22 04:27 PM

警察工作風險那麼高,
保險保費也比較高!
但薪水似乎有點不和比例啊!
呵呵~~
作者: apache7174    時間: 2023-5-22 09:21 PM

支持員警
有意見的可以去報考員警
到時被這樣對待
看你有啥感受
作者: paul_tw    時間: 2023-5-22 10:32 PM

問題在於他只能被拘留而不是坐牢
那代表說他還是會被放出來繼續亂阿
作者: goacen    時間: 2023-5-22 11:15 PM

民進黨 永遠只會站在被害人這一方
作者: jk784786759    時間: 2023-5-23 12:10 AM

一堆人沒搞清楚,時間段問題
警察在犯人動手當下,做的任何反擊行為都是合理的(包含開槍)
但是,犯人已經坐在地上,沒有攻擊意圖的當下,警察該做的是上銬限制行動,而不是帶著報復意味繼續攻擊,這點就是執法過當
一碼歸一碼,執法者更該注意法律賦予的權責範圍,而不是無限上綱,人們也不該支持任何執法過當的行為
除非你希望未來那天,警察臨檢時因為你語氣讓他不愉快,他就能隨意轟你幾槍
作者: kevin700117    時間: 2023-5-23 09:39 AM

有病要看醫生吃藥,一句有精神疾病,法律上就可以輕判,支持員警的作法
作者: afox1    時間: 2023-5-23 10:09 AM

這支持警務工作有這麼困難?
這拍影片的不都說打大面積的身體部位了.
再說這要警察被打受傷,能求償?

作者: river3355    時間: 2023-5-23 11:30 AM

明明都有監視器了
怎麼還會有人胡說八道
作者: sakura_ian    時間: 2023-5-23 04:21 PM

本帖最後由 sakura_ian 於 2023-5-23 04:22 PM 編輯

昨天看到一個警方密錄器的畫面,該員在上銬後被醫護人員綁在擔架上送走時,還在一直嗆要把警察都殺掉,不知道他當時坐在地上時說了些什麼,我是看到從便利商店裡拍出去的畫面片段,在他坐到便利商店門口時,兩位警察走到門口第一時間是向後退兩步,連在場員警都會害怕的狀況,一堆人說他坐在地上沒有攻擊的意圖,我是想不懂~
作者: aidbghtf    時間: 2023-5-24 05:18 AM

只要警察不敢公布密錄器
就代表影片有對警察不利的事情
只要警察沒有錯,公布密錄器我相信罵聲一定減少
還有人情緒不穩定去刺激他警察也是真勇敢
說不定不刺激只有物品和時間上的損失,不會有人受傷
這也只能等密錄器公布才能知道答案
作者: sunyou    時間: 2023-5-24 02:17 PM

警察一開始打不過,應該要開槍
不能等對方沒攻擊,熄火了,才反擊


作者: injog555    時間: 2023-5-24 02:38 PM

鬧事的被鍵盤俠保護,在臺灣已經是常態...
臺灣犯罪者最大,該受保護...
作者: atfiled1    時間: 2023-5-24 06:11 PM

我支持警察以暴制暴
反對對當時值勤的員警懲處
作者: 櫻井由依    時間: 2023-5-24 06:21 PM

不是甚麼都喜歡學美國嗎?警察執法怎麼不學一點美國
法律是制裁壞人和遏止想違法的人又不是針對善良百姓
有問題的人當然是要執法帶走反抗遭到警察反擊捉拿不是很正常的事情
作者: 迪X小    時間: 2023-5-24 11:34 PM

到底執法過當的標準在哪??
又怎麼能夠確定現行犯於當下沒有傷害他人的能力??
外國的朋友都表示,臺灣的警察很溫柔
不得不說,真的是超溫柔!!!
就算面對現行犯,也不能隨便用刀用槍,否則就會被冠上執法過當
作者: boogiepopa    時間: 2023-5-25 10:09 AM

本帖最後由 boogiepopa 於 2023-5-25 10:25 AM 編輯

  細節很重要,看看16樓的內容吧,警方不是笨蛋,過程沒問題的話,他也不會受懲的。

  一堆人拿美國舉例,但美國是因為槍械管制較小,警察執勤上若不慎重,易有性命之危,所以才讓他們動槍成為常態,但臺灣不一樣。

  為什麼要嚴格限制執法過當?因為警察現場執法的權力是很大的,不嚴格限制的話,會衍生很多濫權誤傷問題(實際例子各國警方很多),所以各國都很重視執法過當的問題;人體很脆弱,即便不是故意,也是很容易不小心弄死人的。

作者: vincentsau    時間: 2023-5-25 10:53 AM

警察去阻止浩克鬧超商已經勇氣可嘉
畢竟那浩克也練得一身肌肉 嚇死人
被打到頭部 沒訓練過可能就一命嗚呼了

但後來浩克趴在地上 確實不應該一直實行鞭刑  應該要上烤
這中間拿捏確實不好做

而且很多精神患者  他是沒辦法控制的
他是生病的 正常人不會這樣
這不是他願意要這樣做的

警察執法如何不過當和
自保間要如何拿捏很重要
作者: tom13642002    時間: 2023-5-25 12:33 PM

阿不是說要請警備購買電擊槍??東西勒??費用該不會又被你們"高層"給拿去買票了?
作者: echcncnp    時間: 2023-5-25 01:22 PM

如果是拍攝者的敘述,那我覺得警方並無執法過當,若是事後上銬才用警棍重擊頭部,這就真的比較誇張了
作者: lancerseven    時間: 2023-5-26 01:06 AM

台灣警察缺乏電擊槍之類的...遠距離先把你給放倒
作者: Cry811204    時間: 2023-5-26 10:16 PM

這件事情我是支持警察的
因為對方坐在地上
並不代表他已被制伏
而且還在持續怒吼中
你能保證手銬拿過去他會配合上銬
不會突然又襲擊警察嗎?
警察拿警棍抽完馬上配合
跟上一秒態度完全不同

不支持警察
下次接到相關案件
警察還願意上去處理嗎?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23-5-26 11:48 PM

員警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並追究責任 看到這 我只想說台灣警察真難當 還得軍訓準備打仗
作者: davidchamg    時間: 2023-5-27 07:12 PM

警察執法是否過當,是看當時現場的實際狀況來判斷,單單從影片是無法推斷的,讓專業的人員去蒐證吧。
作者: 極限ZERO    時間: 2023-5-27 07:21 PM

真希望真的有基層警察能勇敢起來反抗上級,不然現今軍警都真的被上級、立委玩得死死的,重點都是一堆非專業人士在蔣幹話,亂斷章取義索取資料
作者: nvvon168    時間: 2023-5-28 04:34 PM

支持下架執政黨

內政部長換人換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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