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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性侵少女517次 惡狼殺人滅口竟免死] [蘋果日報][2014年11月18日] [打印本頁]

作者: 02024568    時間: 2014-11-18 03:35 PM     標題: [性侵少女517次 惡狼殺人滅口竟免死] [蘋果日報][2014年11月18日]

本帖最後由 02024568 於 2014-11-18 03:58 PM 編輯

新北市許姓男子3年前涉性侵同居女友的18歲女兒,少女提告後,許男竟於大白天闖進香閨,以機車煞車線鋼線絞殺少女,並故佈疑陣成少女狀似自縊。許男逃亡9天被捕,一審被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死刑,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上午改判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還可上訴。

58歲的許男(在押)原本經營鵝肉店,13年前與少女的母親同居,卻從2006年開始性侵少女,少女一直隱忍,直到母親自殺過世後,少女才於2011年9月19日找生父陪同報案控告許男性侵,並搬去與生父同住。

許男屢次要求少女撤告被拒,同年11月26日趁少女父親出門上班,破門闖進少女房間以機車煞車線鋼線絞殺少女,並把鋼線另一端綁在床柱上,讓少女大體呈現半坐半斜躺姿勢,狀似自縊身亡。

檢警從命案現場跡證發現事有蹊蹺,9天後逮捕許男,許男狡辯被少女盜領存款,並指少女不念書不工作還染毒癮不聽勸,他一時衝動殺人,並宣稱:「很後悔、很想她。」檢方認定許男5年間性侵少女合計517次,並先掐死少女再故佈疑陣,起訴殺人與強制性交等罪。

一審以許男性侵少女517次,依強制性交罪共判刑2496年,殺人罪部分則判處死刑,二審雖維持許男殺人罪死刑,但逆轉改判517次性侵因證據不足而無罪,另判許男性侵少女1次有罪。不過最高法院指二審判許男性侵有罪的犯行,不在檢方起訴範圍內,屬於訴外裁判,直接撤銷,僅將殺人罪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認定少女先被許男掐昏,再被許男以鋼線絞殺,痛批許男素行不佳,任意剝奪正值青春年華的少女生命,但與少女母親同居期間,將少女視為親生女兒照顧,今改判許男無期徒刑,至於許男被二審認定性侵少女一次的犯行,應由檢方重新偵辦起訴。許男今未出庭聆判,少女母親2010年間上吊身亡,少女父親在更一審期間從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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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個是個人渣,難道又是一個恐龍法官了嗎? 很討厭那一些一天到晚鼓吹 費除死刑的廢死聯盟


台灣今天有那們殺人犯可能就是仗著 就算殺人 也不會被殺的心態 在犯案, 對於這種人渣,


真的要處以死刑,才能還受害者家屬一個公道































作者: jalingon3011    時間: 2014-11-18 03:45 PM

不是恐龍法官 是收賄法官 難道真有人相信人家法官有那麼笨?? 要改善這問題不如引用陪審團制度
作者: 無名小子    時間: 2014-11-18 03:55 PM

其實每次有法官這樣判我是嚴重懷疑法官被廢死聯盟收買了 只是沒被抓到
我覺得搞鬼最大的可能就是廢死聯盟 我是覺得他們只要費一個人死刑他們一定有錢拿或是有好處
要怎麼讓廢死次數居多? 很簡單 讓恐龍法官輕判放出來再犯案 然後又在廢死一次
所以我覺得廢死聯盟和法官一定有勾結才敢這樣判
作者: chen3726    時間: 2014-11-18 03:57 PM

太可惡了,這種人不應該留在社會上面!怎麼不判死刑呢?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4-11-18 04:01 PM

本帖最後由 jacky0603g 於 2014-11-18 04:03 PM 編輯

我國的司法是加害人的天下…包庇的是黑心政、商、魔鬼…無辜的被害人只能自認倒霉…
有做這種事晚上睡得著的法官…司法要救靠奇蹟…

作者: notogo3000    時間: 2014-11-18 04:05 PM

這就是法律保護壞人,
感覺不太好,
和之前那個殺小孩那感覺一樣
作者: choutou    時間: 2014-11-18 04: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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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恨世生    時間: 2014-11-18 04:40 PM

有人要出來組正義聯盟嗎??
這種人活在台灣還能幹嗎?只會讓好人日子更難過!
作者: ajnoy    時間: 2014-11-18 04:49 PM

我一直覺得恐龍法官 一直存在
為什麼這一些:恐龍法官不退休呢
在位置上,也是一直殘害人民。
作者: simple2    時間: 2014-11-18 04:52 PM

X關低能不數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正義聯盟癡人說夢而已。
作者: tom99951    時間: 2014-11-18 04:52 PM

是阿 這種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渣 為什麼偏偏要留著他不死
作者: maersk666    時間: 2014-11-18 05:19 PM

這敗類應該直接槍弊啦~~台灣的恐龍法官真太扯了啦!!這少女真的太可憐了@@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4-11-18 05:27 PM

法官是公正公理和正義的最後把關者,是至高無上的法律執行者~呸!!!
作者: USAcow    時間: 2014-11-18 05:36 PM

強烈支持廢死

但是要變成1.一天一鞭  要新加坡的鞭子
             2. 在太陽下連操五天
                 要滿十小時
                 要夏天  而且不能給水喝
                 活的過在講免死
作者: Q701217    時間: 2014-11-18 05:39 PM


 他的確不應該死刑 

 我們應該提倡閹刑對 要閹了再讓他活著過無期徒刑

 不然的話去裡面真的只是等出來而已

 
作者: danny0714    時間: 2014-11-18 05:49 PM

只能期待哪天這法官的家人發生同樣的事情
才能夠將心比心
作者: pandison    時間: 2014-11-18 05:51 PM

台灣現今教育已普及,人民百姓的素質也相對提升,應該用陪審團制度讓民眾百姓參與審判的過程才是!!
否則一堆恐龍法官的判決真的很難令人服氣........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1-18 05:52 PM

台灣真的是犯罪的天堂,這樣還不用判死…
作者: blulikegreen    時間: 2014-11-18 06:02 PM

這種犯錯不知悔改還變本加厲的人
真是令人想不透的判決
作者: albert_cge    時間: 2014-11-18 06: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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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kyww    時間: 2014-11-18 06: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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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lenyea    時間: 2014-11-18 06:32 PM

那簡單, 把這個人犯丟給這個法官養, 要住一起, 睡一起....花費可以我們納稅人可以出~~
最好這個法官是女的!!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11-18 06:48 PM

真不知道這些法官怎麼判的
這種人若放出來也是繼續危害社會啦


作者: 八號球    時間: 2014-11-18 07:03 PM

太可惡了!!!!
人渣一個~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4-11-18 07:33 PM

這種的也只判無期,然後要浪費人民納稅錢來供養...不知道法官有沒有正值青春年華的女兒?
作者: mliris    時間: 2014-11-18 07:33 PM

寧使一家哭,不使一路哭

法官大人都沒有想到這一點嗎?

正義何在?
作者: enets    時間: 2014-11-18 07:34 PM

將少女視為親生女兒照顧   

人渣恐龍法官腦子到底破幾個洞   正常人會如此照顧女兒嗎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4-11-18 07:51 PM

讓機器人來當法官應該會比較公平,避免這些恐龍法官 ,還得養他一輩子
作者: kissvonne    時間: 2014-11-18 08:05 PM

就是有這種法官判決,才會壞人一直增加,因為反正沒死就有機會
作者: hades750913    時間: 2014-11-18 08: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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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tin131    時間: 2014-11-18 08:36 PM

嗯,能夠以死刑,一槍了斷的方式,真的是太便宜他了。受害者遭受加害人侵犯該如何算,如果就這麼簡單償還,那麼讓受害者情何以堪。
對於重大刑犯,光是簡單的死刑太簡單了,又浪費子彈,應該讓犯人充分了解活著的痛苦(以精神上的最佳,否則又會有人說不人道),讓犯人真正了解受害者的痛苦才是。
作者: gfdsa1229    時間: 2014-11-18 08:38 PM

司法
總有一天會蕩然無存
繼續這樣人民不相信法律
最後只能變成私刑了

作者: kerry7788956    時間: 2014-11-18 08: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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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njum1007    時間: 2014-11-18 09:00 PM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真的很心痛!
這樣的畜生都還不該死!那怎麼才該死阿?
作者: lovecylo    時間: 2014-11-18 09:08 PM

為什麼  沒有團體來檢視法官 的判決是否合理
這是 蓄意殺人了
在台灣 果然是犯罪的天堂
作者: mozo888    時間: 2014-11-18 09:08 PM

令人氣憤的消息,雖說審判死刑要考慮到人權問題,但對象是可以去饒恕的嗎?大多數民眾都不太能接受
作者: vwxyz005    時間: 2014-11-18 09:09 PM

jalingon3011 發表於 2014-11-18 03:45 PM
不是恐龍法官 是收賄法官 難道真有人相信人家法官有那麼笨?? 要改善這問題不如引用陪審團制度 ...

在一個人情味滿天飛的國家,陪審團是不適用的(嘆)
作者: vwxyz005    時間: 2014-11-18 09:10 PM

本帖最後由 vwxyz005 於 2014-11-18 09:12 PM 編輯
恨世生 發表於 2014-11-18 04:40 PM
有人要出來組正義聯盟嗎??
這種人活在台灣還能幹嗎?只會讓好人日子更難過! ...

呃....正義聯盟基本上也都是只抓不殺的....。
作者: 5531655316    時間: 2014-11-18 09:12 PM

法官總是解釋造法規下去判刑,
弄到現在女性都人心惶惶,
真不知道這法規和判斷標準是不是太過時
作者: x1324    時間: 2014-11-18 09:32 PM

這還有法律?
保障殺人者
那麼廢死聯盟的人應該跟她住在一起
不要說什麼人性了
作者: yoyo0273    時間: 2014-11-18 09:48 PM

政府是支持性侵合法化嗎?那大家也可以看到漂亮妹妹推到旁邊性侵哦反正性侵可以無罪政府覺得強姦國讓印度搶去很不爽所以鼓勵為了讓強姦全球第一就可以成為台灣之光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4-11-18 11:32 PM

感謝分享!!!

台灣的司法  還有進步的空間

需要改革!!!


作者: miok3210    時間: 2014-11-18 11:47 PM

今天也看到這則新聞
真的很扯 以後真應該把派覺得法官給公開
讓大家去看看恐龍長什麼樣
作者: daniel512    時間: 2014-11-18 11:48 PM

是否該有團體來檢視法官的判決是否合理,司法總有一天會蕩然無存
作者: a0952579967    時間: 2014-11-19 12:04 AM

幹他x的  你家狗娘養的你們是廢物嗎  這種殘渣竟然還可以免死刑  你他嗎的  有沒有人性啊  今天如果強暴的是你們這些法官的女兒還是老婆  517次我看你們還敢不敢免死刑  我看第一個跳出來嚴正深明處死的就是你們  挖操  還有那些廢死聯盟的垃圾們  請拖下你們偽善的面具  正視這已經扭曲的人心好嗎  這種殘渣根本已泯滅良知  你們到底有何臉目說他尚有良知  老話一句 今天如果出事的是你的老婆跟女兒  我看你等還能否安然無恙如此 今天如果出事的是你的老婆跟女兒  我看你等還能否安然無恙如此行事 古人云 人生有三大殺  裡面就有一條奪妻之恨  不共戴天  你媽的  你們不是愛引經據典嗎 來啊  這句話你如何反駁  老婆的這樣了  何況是你女兒呢  去你嗎的  偽善聯盟
作者: winking    時間: 2014-11-19 12:24 AM

恐龍法官是大家的共業
法官 只要經過國家考試就可以當了
你想一個從大學畢業蹲幾年補習班考上
直接叫他審理案件 在他的認知裡
早就跟一般民眾差太遠了
這個國家沒救了
作者: wasimean    時間: 2014-11-19 12:41 AM

這麼過分的人都不用判死刑 那台灣真的跟已經費死沒什麼兩樣阿
性侵人家這麼多年 被告之後跑去殺人  這種人渣不判死社會還有公理嗎!!?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4-11-19 12:46 AM

這年頭法官都受國民黨控制不敢判死刑
作者: 怒夏    時間: 2014-11-19 01:12 AM

要知道豬腦袋的官員可不少,有權判生沒權判屎
當然懂門道上繳納銀兩就沒事,目前現況就是如此..
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4-11-19 0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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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誣    時間: 2014-11-19 01:48 AM

渣阿說好的死刑哩
這些恐龍法官反正死的又不是他家的..
作者: cary-e    時間: 2014-11-19 02: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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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lingon3011    時間: 2014-11-19 08:37 AM

vwxyz005 發表於 2014-11-18 09:09 PM
在一個人情味滿天飛的國家,陪審團是不適用的(嘆)

我覺得跟收賄而100%判決不公正的法官相比 就算是容易受社會或現場情緒影響而80%判決不公正的陪審團[實際上有沒有到80%還很難說]也比現在這樣好
作者: trophphoto    時間: 2014-11-19 09:13 AM

我實在搞不懂台灣的法官究竟是怎麼判斷
這樣子窮兇惡極的人居然可以逃過一死
難道就像過去的說法一樣
在台灣只殺一個人是不會被判死刑的嗎?
這樣子不就讓受害者家庭一直承受這種傷害?
作者: peace78    時間: 2014-11-19 09: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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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i9801    時間: 2014-11-19 10:13 AM

所以法院門牌才有一個秤圖~哪邊給錢多就倒向哪邊!!!只會唸書不知民間疾苦滴假清高鳥官
作者: ta011    時間: 2014-11-19 10:27 AM

可以請問,犯人都從實招供了嗎,要是有,真的該死。

要是杜撰的,那就另當別論。

又或是曾經恐嚇過生父導致生父不敢前往法院,這種人也該死。

要是恐龍法官,亂判決,是不是該有一些機制,來進行防止。

這種事,好像是立法諸公,可以幫幫忙立法的地方。

但是卻沒人在意,為什麼會這樣,是不是應該制定一些合宜的法條,來遏止恐龍法官的產生,跟判斷上的邪議。



作者: wongfeifong2001    時間: 2014-11-19 10:36 AM

請你以女生的立場想想...長期的精神壓力,肉體上的折磨
也讓犯罪者為自己的罪過負責,這種根本沒有悔改也沒有人性

作者: evilcash    時間: 2014-11-19 10:55 AM

這樣都不用死
還要國家供養??

作者: 風晏    時間: 2014-11-19 10:57 AM

也許判閹刑才能有效嚇止這些變態
作者: yagami22    時間: 2014-11-19 01:37 PM

蠻想請問在線上的各位
對於這種新聞會感到意外嗎
我倒是覺得不意外
看看最近的判刑就知道
台灣現在的法官已經對受害者跟民眾的責罵已經免疫了
然而就因為廢死聯盟老是在講犯人的人權
以及國外的廢死團體把那所謂的"兩人權公約"這種
自以為是的條冤來壓著台灣法律
但是都忘記一個重點-不是甚麼樣的法條都適用於各個國家
相對的"兩人權公約"這種猶如"假人權之名行犯罪之實"的做法
還要讓台灣造就出多少所謂的
"恐龍法官"跟有著"人命如賤命"想法的殺人犯
作者: luise5300267    時間: 2014-11-19 05:05 PM

如果視為親生女兒 虎毒不食子 怎麼痛得下殺手 殺人不手軟
作者: timekeeper    時間: 2014-11-20 10:53 AM

媽的恐龍法官 這種離譜的判決到底還要看到多少次啊
作者: frank6402    時間: 2014-11-20 11:16 AM

一、二審都死刑了,怎麼三審不是?
不能用少數服從多數嗎?
作者: jordan23jordan    時間: 2014-11-20 04:10 PM

什麼鬼 把她當親生女兒撫養 又可以性侵 殺害ˋ嗎
什麼法律 這些法官讀書都讀到腦子塞住了
所以是鼓勵大家可以這樣做嗎.........
判無期徒刑 要幹嘛 花納稅人的錢養他 讓他反省嗎
作者: brmw    時間: 2014-11-20 04:15 PM

我們現在是在明朝嗎?
上面的人說一說就沒事了嗎?
在這樣的搞的話會出人命的呀!
作者: usa662    時間: 2014-11-20 04:21 PM

國家養了不少恐龍法官勒這種人這種爛人早應該死刑吧
作者: genestarwind    時間: 2014-11-20 04:21 PM

不過它們怎麼這麼清楚次數啊?感覺有些不合邏輯.
作者: ja's    時間: 2014-11-20 04:23 PM

不死可以  多一條法  閹掉免死終身監禁

免死  哪天被放出來  誰要當倒楣鬼阿
作者: gaexp259037    時間: 2014-11-20 04: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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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red488    時間: 2014-11-20 04:27 PM

我倒覺得相關單位要怎麼處理防止類似案件發生!
因為沒有防範方法肯定有類似案件持續犯案!
作者: jordan68693    時間: 2014-11-20 04:32 PM

這......不對吧!性侵人家那麼多次而且最後還因為不想接受法律制裁而殺人,
這種人不是因該是要被法官判死刑的嗎??
怎麼才判這麼輕??有收賄??
還是根本就是只會簡單的法律??
作者: iamkingdom    時間: 2014-11-20 04:32 PM

同意廢死的 真的該去看看被害人 或是直接當被害人
看你們還說不說得出這類的話
根本就是沒有同理心~只會說說場面話
讓你經歷一些人間慘事
看你說不說得出這些滿嘴仁義道德的假話!!
作者: 0938077941    時間: 2014-11-20 04:33 PM

人渣就是人渣
讓他也被姦517次再給他死吧..
作者: d5566339    時間: 2014-11-20 04:36 PM

台灣法律又怎麼了
簡直泯滅人心
作者: guavalai    時間: 2014-11-20 04:37 PM

這種法官大有問題,這樣殘忍的行徑,光是死刑就已經很饒恕他了,竟然還只給無期,簡直沒天理。雖然很多國家廢死,甚至還有那種把監獄搞得更豪宅一樣的國家,但那也只是在浪費人民繳的稅金養一些爛人,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就應該讓他嘗到苦頭,說真的,台灣應該要像新加坡那樣有鞭笞刑什麼的,要碼讓這些人生不如死不然就是讓這些人痛苦到死,不然永遠沒有殺雞儆猴的效果。尤其這樣的大案件竟然都不判死,那我看只會鼓吹一些社會上思想偏激齷齪的人去犯罪而已。

再說這些判無期的,在過了數十年後還是能假釋出來一陣子,你敢保證這些人在假釋期間不會再犯,真的會在監獄裡反省,笑死人。假釋出來的性侵犯再犯機率不低,這種姦殺的犯人更是如此,就我個人觀點,是該判死刑才是,沒理由放他活著當國家的米蟲
作者: rozden    時間: 2014-11-20 04:38 PM

處死他
消滅這種毫無人性的人
作者: acesweet    時間: 2014-11-20 04:42 PM

講人權的極致表現:就是沒有人權
台灣人終將自食其果,而後覺醒才會改革體制
作者: 蒼楓南    時間: 2014-11-20 04:52 PM

這種人應該要被拖去切掉命根子,被鞭打得皮開肉綻,再拖去槍斃才是!這種人活在者事件只是浪費國家的錢而已!!
作者: 水電    時間: 2014-11-20 04:55 PM

如果這是法官的女兒,他會這樣子判嗎? 同理心是要以被害人的角度去想,不是站在加害者的角度去看。
作者: moothy    時間: 2014-11-20 05:11 PM

其實現在大家要想的是
當以後如果又發生這樣的事情
應該如何補救
作者: 逆行者    時間: 2014-11-20 05:26 PM

真的太噁了 這種人渣就應該要無期徒刑啊!
怎麼可以讓他這樣子逍遙法外
作者: G點戰士    時間: 2014-11-20 05: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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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7561029    時間: 2014-11-20 06:08 PM

社會上就是有著種人  殺人都可不被判死刑了 那還需要法律嗎??
作者: Tim~Rock    時間: 2014-11-20 06: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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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mb124563    時間: 2014-11-20 06:13 PM

台灣法官腦子是水泥做的阿 改死的傢伙都能這樣消遙
真的人渣
作者: 豬腳超人    時間: 2014-11-20 06:14 PM

太誇張了吧....
連這樣都可以不用判死刑喔
台灣的司法到底是拿來幹嘛的阿
作者: pan5551199    時間: 2014-11-20 06:17 PM

法律有時候就是這樣無能~_~
可惜

作者: pptra    時間: 2014-11-20 06:17 PM

在台灣,
法官是保護壞人、保護有錢人的,
因為有錢人是有"可教化"之可能…
作者: zzes7625    時間: 2014-11-20 06:21 PM

感覺是一個非常恐怖的案件,為甚麼會這樣判呢!!
作者: heyheyhi2005    時間: 2014-11-20 06:25 PM

司法獨立造成人權濫用.
犯人有教化可能.
那恐龍法官呢?法官們有無教化可能?
事後犯人出獄再性侵.再殺人.
是否該修法-法官和廢死團體.
也該分擔相關刑事責任?
不然根本仗勢欺人!
還禁止他人質疑:要是你們的子女親人被強姦被殺?還不爽生氣擺臭臉?
只被罵就擺臭臉?卻可以輕判重大刑事案件犯人?!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恐龍法官.廢死人權團體.犯人...此3者報應總有降臨的一天...

作者: loki19921112    時間: 2014-11-20 06: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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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uchih    時間: 2014-11-20 06:27 PM

該死的兇手
這法官也判的好詭異...看來有不知情的隱情
作者: zeuschen    時間: 2014-11-20 06: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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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ilovecat    時間: 2014-11-20 06:30 PM

幹這種人渣他媽的應該虐待他至死掉才對........
作者: MS1174671    時間: 2014-11-20 06:32 PM

該判死刑的應該是"法官"吧....浪費納稅人的資源去養出這種"官".
作者: sorry886    時間: 2014-11-20 06: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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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巴格亞魯    時間: 2014-11-20 06:34 PM

讓這種人活著會對社會有什麼貢獻嘛?

活著只會減少更多好人而已
作者: rasetsu9    時間: 2014-11-20 06:41 PM

有時候應該聽聽兩方律師怎樣解釋這次的事件

有時候律師會讓法官產生了新的觀點
作者: jho198412    時間: 2014-11-20 06:42 PM

大家都覺得死刑>無期
可是這種犯人死刑太便宜他了
無期的那種prison until last day of his life才真的能讓他徹底無止盡的悔過犯下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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